生物質鍋爐排放標準
生物質鍋爐排放標準
新建鍋爐自2014年7月1日起、10t/h以上在用蒸汽鍋爐和7MW以上在用熱水鍋爐自2015年10月1日、10t/h及以下在用蒸汽鍋爐和7MW及以下在用熱水鍋爐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本標準,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3271-2001)自2016年7月1日廢止。各地也可根據當地環境保護的需要和經濟與技術條件,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提前實施本標準。
1.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鍋爐煙氣中顆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和煙氣黑度限值。
本標準適用于以燃煤、燃油和燃氣為燃料的單臺出力65t/h及以下蒸汽鍋爐、各種容量的熱水鍋爐及有機熱載體鍋爐;各種容量的層燃爐、拋煤機爐。
使用型煤、水煤漿、煤矸石、石油焦、油頁巖、生物質成型燃料等的鍋爐,參照本標準中燃煤鍋爐排放控制要求執行。
本標準不適用于以生活垃圾、危險廢物為燃料的鍋爐。
本標準適用于在用鍋爐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,以及鍋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、環境保護設施設計、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。
本標準適用于法律允許的污染物排放行為;新設立污染源的選址和特殊保護區域內現有污染源的管理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》等法律、法規、規章的相關規定執行。
2、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
(1) 110t/h以上在用蒸汽鍋爐和7MW以上在用熱水鍋爐2015年9月30日前執行GB13271-2001中規定的排放限值,10t/h及以下在用蒸汽鍋爐和7MW及以下在用熱水鍋爐2016年6月30日前執行GB13271-2001中規定的排放限值。
(2) 210t/h以上在用蒸汽鍋爐和7MW以上在用熱水鍋爐自2015年10月1日起執行表1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,10t/h及以下在用蒸汽鍋爐和7MW及以下在用熱水鍋爐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表1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。
(3)自2014年7月1日起,新建鍋爐執行表2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。
(4)重點地區鍋爐執行表3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。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圍、時間,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。
(5)每個新建燃煤鍋爐房只能設一根煙囪,煙囪高度應根據鍋爐房裝機總容量,按表4規定執行,燃油、燃氣鍋爐煙囪不低于8 米,鍋爐煙囪的具體高度按批復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。新建鍋爐房的煙囪周圍半徑200m距離內有建筑物時,其煙囪應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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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能源數據
數據一:中國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氣可開采年限僅剩下80年、15年、30年?! ?/p>
數據二:2000年,全國總能耗15億噸標準煤,2011年億34.8億噸標煤,按照這樣的增長速度延續下去,2015年的總能耗量可能達50億噸標準煤。石油對外依存度要大于60%,這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不能接受的。
數據三:我國每年生物質資源理論50多億噸,目前可收集的農林生物質資源約10億多噸。
二、我國鍋爐現狀
1.截至2011年,我國有各種容量的在用鍋爐62.03萬臺:其中電站鍋爐0.97萬臺,工業鍋爐61.06萬臺,總功率約351.29萬MW(501.84萬蒸噸)。
2.燃煤工業鍋爐約52.7萬臺,占總量的85%左右,年煤耗量達到了7.2億噸。工業鍋爐排放煙塵160.1萬噸,排放二氧化硫718.5萬噸,排放氮氧化物271萬噸。
3.工業鍋爐多為低參數、小容量、火床燃燒鍋爐, 2002年、2006年和2011年單臺工業鍋爐平均容量分別是5.0t/h、5.58t/h和8.09t/h。但大中城市隨著集中供熱的發展和中小燃煤鍋爐替代,小鍋爐的比重顯著下降,35t/h以上鍋爐的比例增加顯著。
4.2013年生物質鍋爐占工業鍋爐總臺數的1.5%,約0.92萬臺。2013年民用生物質爐具保有量超過1000萬臺,年產量約200萬臺。
三、法律法規
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》
環發[2013]104號
環保部、國家發改委、工信部、財政部、住建部、國家能源局
(包括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內蒙古自治區、山東?。?nbsp;
全面淘汰燃煤小鍋爐。
到2015年底,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,全部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、茶浴爐;北京市建成區取消所有燃煤鍋爐。
到2017年底,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,城鄉結合部地區和其他遠郊區縣的城鎮地區基本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。
到2017年底,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和山東省所有工業園區以及產業集聚的地區,逐步取消自備燃煤鍋爐。
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和山東省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得新建燃煤鍋爐。
2.實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。
到2017年底,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和山東省壓減煤炭消費總量8300萬噸。 其中,北京市凈削減原煤1300萬噸,天津市凈削減1000萬噸,河北省凈削減4000萬噸,山東省凈削減2000萬噸。
3.GB13271-2014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
以最終頒布的標準為準
GB13271-2014規定:使用生物質(含成型燃料)參照本標準中燃煤鍋爐排放控制要求執行。
“我國每年可作為能源利用的生物質達到3億多噸標準煤,是替代中小燃煤鍋爐實現清潔燃燒的必要途徑。生物質成型燃料具有低灰分(產排污系數0.5kg/t燃料)、低硫分(低于0.2%)和低氮燃燒的特點,其燃燒產生的煙氣經過高效除塵后,煙塵排放濃度可控制在20mg/m³以下,經過濕法脫硫二氧化硫排放濃度低于50mg/m³,氮氧化物濃度低于200mg/m³。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可以達到燃氣鍋爐水平”
4.國家各項規定通知
環保部《關于劃分高污染燃料的規定》的通知(環發[2001]37號)
“直接燃用的生物質燃料(樹木、秸桿、鋸末、稻殼、蔗渣等)等為高污染燃料。”
國務院《節能減排“十二五”規劃》(國發[2012]40號)
“促進煤炭清潔利用,重點區域淘汰低效燃煤鍋爐。推廣使用天然氣、煤制氣、生物質成型燃料等清潔能源。”
環保部《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規劃》環發[2012]130號
“推動生物質成型燃料、液體燃料、發電、氣化等多種形式的生物質能梯級綜合利用”。“使用生物質成型燃料應符合相關技術規范,使用專用燃燒設備;”
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單位:mg/m3
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單位:mg/m3
生物質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單位:mg/m3
四、國家標準
1.國內已頒布的爐具技術和檢測標準
2.中國清潔生物質爐具熱性能指標
3.生物質爐具排放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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